(一)負責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的設計及運行。
(二)組織各類教學檢查和學生評教、教師評學工作。
(三)教學督導組工作的協調及相關信息的反饋、處理。
(四)組織各類教學競賽、觀摩教學等教學經驗交流活動和教育技術培訓。
(五)各級領導聽課制度的落實及數據匯總、信息反饋。
(六)教學事故的調查與處理。
(七)組織教學名師、優秀主講教師的評選工作。
(八)組織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,開展院(部)評估、專業評估等校內評估工作。